为深刻汲取安全生产较大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发展,做到“一厂(矿)出事故、万厂(矿)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受教育”。按照《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六盘水安办通〔2018〕21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提升全市移民系统抓好安全工作的认识。以近年来国内、省内和市内发生的安全生产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通过集中学习典型事故案例,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切实用典型事故教育人、警示人,从根源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麻痹思想和认识问题,不断强化全市移民系统全体人员的红线意识,确保从思想上重视安全、从行动上确保安全。
二、活动时间、主题和对象
活动时间:2018年3月1日至31日。
活动主题:弘扬生命至上,安全警钟长鸣。
活动对象:各县(市、特区、区)、钟山经济开发区水库和生态移民部门(易扶办),市局各科室、中心、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各工作组。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领导,确保警示教育活动落到实处,成立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杨显龙
副组长:李春兰敖永红张林
成员:黄一夏鑫彭攀吴博何少波
张帆周琴刘金堂刘德明刘健
职责:领导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制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方案,学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会议、批示和文件精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导全市移民系统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库移民科,刘健同志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召开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启动大会,安排部署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相关工作。
(二)学习安全生产理论方针政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重要批示和系列论述,孙志刚书记、谌贻琴省长等省领导的重要批示和讲话,《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新修订的《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六盘水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工作方案》和《六盘水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
(三)集中学习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重点学习近年来国内、省内、市内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工地、地质灾害、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领域发生的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宣传。采取微信、门户网站、标语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本单位、本系统全体人员,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五)开展汛前安全检查。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水库受汛期影响的未搬迁移民、移民安置区(点)、水库影响区及库岸失稳区、洪涝灾害易发区、各类移民专项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迁出点等进行汛前安全检查。
六、活动要求
(一)各县(市、特区、区)、钟山经济开发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认真开展好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确保活动更具针对性、实效性。
(二)各县(市、特区、区)、钟山经济开发区要把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月”活动与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维稳相结合,采取过硬措施,确保“零事故、零到京上访”。
(三)各县(市、特区、区)、钟山经济开发区,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于2018年3月30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水库移民科。
联系人:刘健;
电话:8226223;
邮箱:145836924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