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www. 57365.com!
实时天气:

设为首页|收藏此页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禁止在六枝特区母猪田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知 (六盘水府办函〔2017〕103号)

发布时间:

字体: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

母猪田水库是为解决六枝特区牂牁镇驻地居民及周边村寨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和灌溉而建设的小(一)型水库。水库正常蓄水位1022米,总库容129万立方米。水库淹没区和工程建设区移民安置均在六枝特区牂牁镇境内。为确保水库淹没区和工程建设区实物指标的准确性,减少国家和移民不必要的浪费和损失,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7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禁止在六枝特区母猪田水库淹没区和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母猪田水库建设工作,特别是要向移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引导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切实为水库的顺利实施搞好服务,为移民安置创造良好条件。

二、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母猪田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新增任何建设项目和其他实物指标。实物指标调查的数量、种类以设计单位和地方政府共同调查认可的数据为准,此后新增内容不予以认可和补偿。

三、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并按照建设管理程序经过市和六枝特区相关部门批准的在建工程作如下处理:

(一)水库正常蓄水位1022米回水范围以下全部受淹的工程立即停建;

(二)水库正常蓄水位1022米回水范围以下部分受淹,但不至于丧失工程主要功能和工程效益部分受损失的工程是否停建,请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将有关工程报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由市水库和生态移民局商市有关部门和设计单位研究确定。

四、母猪田水库工程建设涉及的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控制母猪田水库淹没区及工程建设区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不准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办理人口迁入手续。违反本通知迁入的,不按移民对待,国家不负责搬迁安置。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上一篇:
下一篇: